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商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共同与台湾土地银行等七家金融机构筹组之授信银行团签订联贷合约事宜
1.事实发生日:111/10/25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台湾土地银行等七家金融机构
3.与公司关係: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动用日起算7年。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
請統籌主辦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籌組聯合授信銀行團,並向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融資
額度總額新台幣參拾陸億陸仟萬元整之授信。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照联贷合约办理。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照联贷合约办理。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照联贷合约办理。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无重大影响。
10.具体目的:偿还本公司既有银行借款并增加台中厂兴建厂房之授信额度。
11.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代理发言人异动2022-09-30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1年第叁季合併财务报告202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