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永冠重工(泰國)有限公司公告累積向關係人取得機器設備 一批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铸造用之生产机器设备
2.事实发生日:112/11/30词113/4/23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1批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53,438,517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係(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寧波永佳美贸易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係:联属公司
5.交易相对人為关係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係人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係、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选定关係人為交易对象之原因:设备製造商在大陆内销未税价格与出口外销零税之价格差
异过大,透过贸易公司可增加退税金额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保定维尔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诸城万通铸造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德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贝诺磁电科技有限公
司、应达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係:非关係人
前次移转日期:民国112年11月10日至113年04月23日
前次移转金额:人民币171,040,000元含13%增值税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為公司之关係人者,尚应公告关係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係:
不适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适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双方採购合约办理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交易之决定方式: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市场行情。
决策单位: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不适用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0.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1.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新建工厂所需之生产设备
22.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3.本次交易為关係人交易:是
24.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2年11月30日、113年04月23日
25.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6.本次交易係向关係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7.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準则」第十六条规定
評估之價格:不适用
28.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為低者,依同準则第十七条规
定評估之價格:不适用
29.其他敘明事项:
交易总金额為人民币153,438,517元,匯率依4.411换算,折合台币676,817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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