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23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23(112)/03/16
2.股东会召开日期: 2023(112)/06/16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设计建材中心群聚厅(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185号七楼)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
,请择一输入):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2022年度营业报告。
(2)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酬劳与员工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2022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2)本公司2022年度亏损拨补承认案。
7.召集事由叁、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讨论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2)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讨论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9.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10.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不适用。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 2023(112)/04/18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 2023(112)/06/16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三次暨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停止转换期间自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公告
受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
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提案受理期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0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
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93号4楼 董事长室。
E.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
再送董事会审查。
F.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相关事项如下:
A.行使期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
B.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tockvote.com.tw。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23-03-16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1年度合并财务报告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