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永冠重工(泰国)有限公司公告累积向关系人取得机器设备 一批
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铸造用之生产机器设备
2.事实发生日:2023/11/30词2024/4/23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1批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53,438,517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宁波永佳美贸易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系:联属公司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设备制造商在大陆内销未税价格与出口外销零税之价格差
异过大,透过贸易公司可增加退税金额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保定维尔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诸城万通铸造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德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贝诺磁电科技有限公
司、应达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非关系人
前次移转日期:民国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04月23日
前次移转金额:人民币171,040,000元含13%增值税
6.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双方采购合约办理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交易之决定方式: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市场行情。
决策单位: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不适用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0.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1.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新建工厂所需之生产设备
22.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3.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4.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2023年11月30日、2024年04月23日
25.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6.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7.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8.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其他叙明事项:
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53,438,517元,汇率依4.411换算,折合台币676,817仟元。
- 前の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24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2024-03-12
- 次の条代重要子公司永诚亚太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不发放112年股利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