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补充每股发行价格等相关事项)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3(2024)/09/03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3(2024)/05/17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3(2024)/03/12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
(1)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50,000仟元。(补充)
(2)发行股数:普通股15,000仟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每股新台币10元
9.发行价格:每股40元。(补充)
10.员工认股股数:无。
11.原股东认购比率:
本次发行新股总额之90%,计13,500仟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持股
比例认购。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
本次发行新股总额之10%,计1,500仟股以公开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自行在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径向股务代理机构
办理拼凑成整股认购,其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
未拼凑之畸零股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3(2024)/10/07
17.最后过户日:113(2024)/10/02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3(2024)/10/03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3(2024)/10/07
20.股款缴纳期间:
(1) 原股东及员工缴纳期间为113(2024)年10月09日至113(2024)年10月16日。
(2) 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为113(2024)年10月17日至113(2024)年10月18日,必要时得延长。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3(2024)年9月24日。(补充)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平镇分行及各分支机构。(补充)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台湾土地银行中坜分行。(补充)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业经金管会11(2024)3年5月17日金管证发字第1130340811号函申报生效在案,并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3(2024)年8月2日金管证发字第1130351650号函核准延长募集期间叁个月。
(2)本公司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及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113(2024)年9月11日起至113(2024)年10月7日。
(3)本次增资发行相关事宜,如因主管机关法令规定或因应客观环境,而须予变更时
,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 前の条公告本公司113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2024-09-03
- 次の条代子公司永诚亚太有限公司公告处分桃园市观音区土地及建物等不动产相关事宜2024-10-11